|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厚生勞動省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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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醫(yī)藥產品(HS:30)
ICS:[{"uid":"11.120"}] HS:[{"uid":"30"}] |
| 5. |
通報標題:《生物制品最低要求》的部分修正案。 《國家放行檢測公告》的部分修正案;頁數:1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生物制品最低要求》的修改內容如下:將“核苷類修飾型冠狀病毒信使核糖核酸疫苗(SARS-CoV-2)”標準名稱修改為“冠狀病毒(SARS-CoV-2)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因此,將刪除上述疫苗的pH值、儲存和到期日檢測內容,并進行部分修訂。 《國家放行檢測公告》的修改內容如下:將“核苷修飾型冠狀病毒信使核糖核酸疫苗(SARS-CoV-2)”標準名稱修改為“冠狀病毒(SARS-CoV-2)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此外,還將對“吸附式白喉純化百日咳-破傷風滅活脊髓灰質炎b型嗜血桿菌聯合疫苗”標準進行部分修訂。因此,將對上述疫苗的國家放行檢測的費用、標準和數量進行部分修訂。 |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藥品的生產工藝、性能、質量、儲存等標準,必須特別注意達到公共衛(wèi)生和衛(wèi)生(生物制品)要求。此外,還規(guī)定了必須特別注意的藥品,以獲得國家放行檢測的公共衛(wèi)生和衛(wèi)生條件,以及檢測的費用、標準和數量。 |
| 8. | 相關文件: 《關于確保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等產品的質量、功效和安全的法案》 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3213 修正案通過后將在《政府官方公報》(KAMPO)上公布。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8月 擬生效日期: 2023年8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3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日本咨詢點
經濟事務局,
國際貿易處
傳真: (+81 3) 5501 8343
電子郵箱: 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JPN/23_10142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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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最低要求》的修改內容如下:將“核苷類修飾型冠狀病毒信使核糖核酸疫苗(SARS-CoV-2)”標準名稱修改為“冠狀病毒(SARS-CoV-2)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因此,將刪除上述疫苗的pH值、儲存和到期日檢測內容,并進行部分修訂。
《國家放行檢測公告》的修改內容如下:將“核苷修飾型冠狀病毒信使核糖核酸疫苗(SARS-CoV-2)”標準名稱修改為“冠狀病毒(SARS-CoV-2)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此外,還將對“吸附式白喉純化百日咳-破傷風滅活脊髓灰質炎b型嗜血桿菌聯合疫苗”標準進行部分修訂。因此,將對上述疫苗的國家放行檢測的費用、標準和數量進行部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