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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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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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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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2015年3月23日法令No.169。本文件提出改進道路車輛和設備生產商/車身生產商和/或車輛改裝廠合格評定要求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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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標題:道路車輛和設備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車輛變壓器的合格評定程序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3年5月24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5月2日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1] 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X]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onsulta-publica-n-3-de-15-de-maio-de-2023-485298527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2023年6月23日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國家計量、質量和技術研究所(Inmetro)于2023年5月15日發(fā)布了第3號公眾咨詢,提議修訂2022年3月24日發(fā)布的第153號Inmetro法令,通報號為G/TBT/N/BRA/631/Add.4,該通報批準了《道路車輛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變壓器以及車輛設備制造商的合格評定要求》,整合了道路車輛和設備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車輛變壓器的合格評定程序。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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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道路車輛和設備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車輛變壓器的合格評定程序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3年5月24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5月2日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1] 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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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X]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onsulta-publica-n-3-de-15-de-maio-de-2023-485298527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2023年6月23日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國家計量、質量和技術研究所(Inmetro)于2023年5月15日發(fā)布了第3號公眾咨詢,提議修訂2022年3月24日發(fā)布的第153號Inmetro法令,通報號為G/TBT/N/BRA/631/Add.4,該通報批準了《道路車輛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變壓器以及車輛設備制造商的合格評定要求》,整合了道路車輛和設備制造商/車身制造商和/或車輛變壓器的合格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