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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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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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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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7如下信息: 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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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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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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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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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3-1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 |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通報標題:農業(yè)司2023年第21號備忘錄令:暫時禁止進口原產于西班牙的活牛、肉和肉制品、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牛精液。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 3. | 相關方: |
| 4. | 覆蓋的產品: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6. |
內容簡述: 第G/SPS/N/PHL/526號通報第6項中的內容簡述應修訂如下:6.內容簡述:本備忘錄令于2023年3月6日簽署,就從西班牙進口活畜、牛肉及其肉類副產品制定了下列措施:禁止進口活畜、肉類、肉制品、肉類副產品,包括牛加工動物蛋白和精液;立即暫停對上述商品的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SPS)進口清關的處理、評估申請和簽發(fā);在本備忘錄令正式傳達給西班牙當局之前,應允許進口所有來自西班牙的在途/裝載/驗收至港口的貨物,前提是這些產品在2022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產;農業(yè)司2010年第9號行政命令第VII.D條適用于在向西班牙當局傳達本備忘錄令后發(fā)貨的貨物;農業(yè)司在入境口岸指派的獸醫(yī)檢疫官員對所有入境的牛肉和牛肉副產品(包括活畜和牛加工動物蛋白)進行更嚴格和嚴格的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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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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