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越南 |
| 2. | 負責機構:信息通信部科技司,18 Nguyen Du Str., Hai Ba Trung Dist., Hanoi, Vietnam,電話:(84-24) 38226580 傳真:(84-24) 39437328 電子郵箱:dxbinh@mic.gov.vn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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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產品和貨物(HS編碼見附錄I)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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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規(guī)定由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產品和貨物清單的通知草案頁數:40頁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通告草案規(guī)定了由信息通信部負責管理的不安全能力產品和貨物清單,符合《產品和貨物質量法》。產品和貨物清單分為2個子清單,詳見附件I和附件II。根據2011年10月31日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規(guī)定了信息技術和通信部門產品和貨物的強制性認證和申報,以及2018年11月15日第15/2018/TT-BTTTT號通告和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號通告,規(guī)定了對第30/2011/TT-BTTTT號通告的修改和修訂,每個子清單都有自己的強制性質量管理原則(即認證、符合性聲明)。 本通報草案旨在取代信息和通信部2022年5月16日第02/2022/TT-BTTTT號通告,該通告規(guī)定了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產品和貨物清單。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產品和貨物質量法》;2011年10月31日第30/2011/TT-BTTTT號通告規(guī)定了信息技術和通信行業(yè)產品和貨物的強制性認證和聲明;2018年11月15日第15/2018/TT-BTTTT號通告對第30/2011/TT-BTTTT號通告進行了修改和修訂;2020年5月7日第10/2020/TT-BTTTT號通告對第30/2011/TT-BTTTT號通知進行了修改和修訂;2022年5月16日第02/2022/TT-BTTTT號通告規(guī)定了信息和通信部管理的具有不安全能力的產品和貨物清單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5月14日 擬生效日期: 2023年7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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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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