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聯(lián)邦通信委員會(FCC) [1993]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無人機系統(tǒng);動力飛機“如直升機和飛機”;航天器,包括衛(wèi)星、亞軌道和航天器運載火箭(HS編碼:8802);一般飛機和航天器(ICS分類號:49.020)
ICS:[{"uid":"49.020"}] HS:[{"uid":"8802"}] |
| 5. |
通報標題:無人機系統(tǒng)運行的頻譜規(guī)則和政策頁數(shù):28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擬議規(guī)則——在本文件中,聯(lián)邦通信委員會(“FCC”或“委員會”)就促進無人機系統(tǒng)(UAS)運營商訪問許可頻譜以支持UAS運行的規(guī)則征求意見。首先,本文件征求對5030-5091 MHz頻段服務規(guī)則的評議意見,這些規(guī)則將為UAS操作員提供訪問許可頻譜的權限,這些頻譜具有支持安全關鍵的無人機系統(tǒng)指揮和控制通信鏈路所需的可靠性。第二,由于人們對使用現(xiàn)有的地面靈活使用頻譜網(wǎng)絡運營UAS越來越感興趣,本文件就委員會的現(xiàn)行規(guī)則是否足以確保地面移動運營和UAS使用的共存,或者是否有必要修改這些規(guī)則征求意見。 第三,為了進一步促進無人機在受控空域中的安全集成,并促進飛行協(xié)調(diào),本文件提出了UAS運營商獲得與空中交通管制和其他飛機通信的航空特高頻(VHF)波段許可證的程序。這些措施將共同有助于促進UAS運行的增長和安全。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2023年2月7日88《聯(lián)邦公報》(FR)7910;《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47篇第1、87和88部分: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2-07/html/2023-00961.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2-07/pdf/2023-00961.pdf 這一擬議規(guī)則的IB案卷號為22-101。案卷文件夾可在FCC的網(wǎng)站查閱,網(wǎng)址如下:https://www.fcc.gov/document/fcc-starts-rulemaking-licensed-spectrum-unmanned-aircraft-use,并可查閱原始文件和收到的評議意見(如有)。擬議規(guī)則的全文可在以下網(wǎng)址獲?。篽ttps://www.fcc.gov/edocs/search-results?t=quick&fccdaNo=22-101 at URL https://docs.fcc.gov/public/attachments/FCC-22-101A1.pdf.也可通過搜索IB案卷號,從FCC的電子文件管理系統(tǒng)(EDOCS)訪問文件。評議意見應于2023年3月9日或之前提交;答復評議意見應于2023年4月10日或之前提交。世貿(mào)組織成員國及其利益相關方應在東部時間2023年3月9日下午4點或之前向美國TBT咨詢點提交評議意見。美國TBT咨詢點從WTO成員國及其利益相關者處收到的評議意見將與監(jiān)管機構共享,如果在評議期內(nèi)收到,也將提交給FCC電子評議意見備案系統(tǒng)(ECFS)。無人機使用許可頻譜的規(guī)則制定:https://www.fcc.gov/document/fcc-starts-rulemaking-licensed-spectrum-unmanned-aircraft-use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3月9日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