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關于修改音頻和視頻設備的法律檢驗要求的建議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以下 2022 年 1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據(jù)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音頻和視頻設備的法定檢查要求修正案 勘誤原因:原補遺(G/TBT/N/TPKM/498/Add.1)英文附件中有一處筆誤。第2頁表格第11項中的“貨物說明”應為“能夠在沒有外部電源的情況下運行的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不與錄音或復制設備(不包括這些醫(yī)療器械、電信終端設備)結合使用。”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7424_00_e.pdf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