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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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食品
ICS:[{"uid":"67"}] HS:[{"uid":"9803"}] |
| 5. |
通報標題:對授權法規(guī)(EU)第2017/1798號予以修訂的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EU)草案,其關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替代品的脂質(zhì)和鎂要求頁數(shù):5;2 使用語言:英語;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授權法規(guī)旨在根據(jù)EFSA相關科學意見,修訂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EU)第2017/1798號規(guī)定的用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替代品的某些成分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委員會已收到歐洲總膳食和膳食替代品的請求,并附有一張新的科學證據(jù)清單,以修訂有關用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替代品授權法規(guī)(EU)第2017/1798號中規(guī)定的亞油酸和α-亞油酸的最低含量以及鎂的最高含量。委員會要求EFSA提交科學的證據(jù)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新現(xiàn)有科學證據(jù),如有必要,更新其用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替代品的最新科學性結論。在其2021年4月15日的意見中,EFSA得出結論,無需在控制體重的總膳食中添加亞油酸,但控制體重的總膳食中至少需要每天供應0.8克的α-亞麻酸,以滿足α-亞麻酸的充足攝入量。EFSA進一步得出結論,當總膳食中最大鎂含量達到一定水平時,可能會出現(xiàn)由鎂而導致的嚴重腹瀉,而對于超重或肥胖的個體而言,他們服用用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他們并不擔憂這一問題,因為他們更容易產(chǎn)生便秘而不是腹瀉。綜上所述,適當?shù)淖龇ㄊ菍⑹跈喾ㄒ?guī)(EU)規(guī)定的用于體重控制的總膳食替代品的最低α-亞麻酸含量降低至0.8 克/總日糧、將此類產(chǎn)品允許的最大鎂含量提高至350 毫克/總日糧,以及刪除亞油酸最低含量的規(guī)定;以保護人體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1.2017年6月2日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EU)第2017/1798號補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U)第609/2013號法規(guī);該法規(guī)涉及體重控制總膳食替代的具體成分和信息要求EUR-Lex - 32017R1798 - EN - EUR-Lex(europa.eu) 2.歐洲食品安全局營養(yǎng)學、新型食品與食品過敏原專家組(EFSA NDA Panel),2021年。關于體重控制總膳食替代基本成分的額外科學證據(jù)聲明。關于體重控制總膳食替代基本成分的額外科學證據(jù)聲明|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a.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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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22年第3季度 擬生效日期: 該擬議措施應于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fā)表后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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