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光動力治療設備、光動力診斷設備
ICS:[{"uid":"11.040.01"}] HS:[{"uid":"9018.90"}]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醫(yī)用電氣設備 第2-75部分:光動力治療和光動力診斷設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專用要求》頁數(shù):23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文件適用于光動力治療和光動力診斷設備,用于消除或減輕疾病、損傷或殘疾。 本文件不適用于: 用于光熱消融、凝血和熱療的光治療設備; 不與光敏劑配合使用的低強度激光治療設備; 用于觀察、監(jiān)測和診斷的照明設備,但不與光敏劑配合使用。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質(zhì)量要求;消費者信息,標簽 |
| 8. | 相關(guān)文件: 無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標準批準后24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