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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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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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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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轉子動力水泵的最低能量效率標準、標簽和檢查要求》(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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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22 年 03 月 16 日 的信息根據(jù)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轉子動力水泵最低能效標準、標識和檢驗要求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X】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2021年12月2日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2月2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篽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8511&log=detailLog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BR>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BR>【】 其他: 說明: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茲通報于2021年12月2日頒布《轉子動力水泵最低能效標準、標識和檢驗要求》(依據(jù)2021年7月20日的G/TBT/N/TPKM/462號通報),該修訂案于2023年1月1日開始生效。 1可通過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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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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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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