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FAA)[1857]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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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相關(guān)Peregrine運輸飛機使用的應急出口指示燈(EEL)電源內(nèi)安裝的可充電鋰電池;原電池和電池(ICS 29.220),航空器與航天器綜合(ICS 49.020),機上設備和儀器(ICS 49.090)
ICS:[{"uid":"49.090"},{"uid":"29.220"},{"uid":"49.020"}] HS:[{"uid":"88"}] |
| 5. |
通報標題:Peregrine;已安裝的可充電鋰電池頁數(shù):3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最終特殊條款;評論請求書-該特別條件適用于相關(guān)運輸飛機使用的應急出口指示燈(EEL)電源安裝可充電鋰電池涉及的補充性型式證書。與運輸類飛機適航性標準中設想的技術(shù)狀態(tài)相比,這款飛機在經(jīng)Peregrine改進后,設計特征新穎或與眾不同。該設計功能指應急出口指示燈電源安裝可充電鋰電池。適用的適航性條例不包含同該設計特征相關(guān)的充分或合適的安全標準。該特殊條款包含管理方認為在設定同現(xiàn)有適航性標準所規(guī)定安全水平等效的安全水平時需要考慮的其他安全標準。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 |
| 8. | 相關(guān)文件: 聯(lián)邦公報(FR)第87篇第3921條,2022年1月26日;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14篇第25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1-26/html/2022-0144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1-26/pdf/2022-01443.pdf 最終特殊條款;該信息請求書的案卷編號為FAA-2022-0056。案卷文件夾參見Regulations.gov,網(wǎng)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FAA-2022-0056/document ,您可以找到主要文件以及收到的評論。還可以在Regulations.gov上檢索該案卷編號獲取相關(guān)文件。WTO成員及其利益相關(guān)方應在2022年3月14日下午4點(美國東部時間)前向美國TBT咨詢點提交評論。美國TBT咨詢點會將評論期內(nèi)WTO成員及其利益相關(guān)方提交的評論(若有)提供給監(jiān)管方以及Docket on Regulations.gov。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2年3月14日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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