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宗教事務部清真產品保證局(BPJPH)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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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植物性材料、加工材料和化學品
ICS:[{"uid":"71.100.35"}] HS:[{"uid":"9850"}] |
| 5. |
通報標題:關于無需清真認證的材料的宗教事務部法令草案頁數:223 使用語言:印尼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該法規(guī)草案提供了一份無需強制性清真認證的材料詳單。 一般情況下,無需強制性清真認證的材料是指:?天然材料,比如植物或礦物材料,未經深加工;?不含違禁物質;和/或?未接觸違禁物質的無危險材料;上述材料的詳細描述如下:1. 天然材料,未經深加工或物理加工,未添加輔助材料、添加劑或其它物質,由以下成分組成:a. 植物材料,未經深加工或物理加工,未添加輔助材料、添加劑或其它物質;b. 非屠宰動物提供的材料,未經深加工或物理加工,未添加輔助材料、添加劑或其他物質;c. 微生物發(fā)酵形成的材料,未經深加工或物理加工,未添加輔助材料、添加劑或其他物質; 以及d. 天然水材料,未經深加工或物理加工,未添加輔助材料、添加劑或其他物質;2. 不含非清真材料和/或未被非清真材料污染的材料,由天然材料以及采礦活動提供的物質或化學產品或者無機和有機合成化學品組成; 以及;3. 非危險化學品,不含違禁物質,由以下成分組成:a. 通過采礦活動和/或天然材料提純加工生產的化學品b. 無機和有機合成化學品。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識; 防止欺詐行為,保護消費者 |
| 8. | 相關文件: -關于清真產品認證的2014年第33號法律 -關于清真產品認證實施相關的2021年第39號政府法規(guī)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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