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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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乘用車和客貨車(M1和N1類機動車輛);一般道路車輛(ICS43.020)
ICS:[{"uid":"43.020"}] HS:[{"uid":"87"}] |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補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9/2144號法規(guī)(歐盟),制定了有關機動車事件數(shù)據(jù)記錄器類型批準與這些系統(tǒng)類型批準的具體測試程序及技術要求的詳細規(guī)則的獨立的技術單位和修改該法規(guī)的附件二頁數(shù):8,2 使用語言:英語,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該倡議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9/2144號法規(guī)》(EU)第6條,提供了與事件數(shù)據(jù)記錄器系統(tǒng)相關的汽車和貨車認證的技術要求和試驗程序,且包括通過使01系列修正案并適用于歐盟法規(guī)16號的要求。它還涵蓋了EDR系統(tǒng)作為獨立技術單元的批準。 |
| 7. | 目的和理由:事件數(shù)據(jù)記錄儀是一種系統(tǒng),其唯一目的是記錄和存儲碰撞前、碰撞期間和碰撞后即時的關鍵碰撞相關參數(shù)和信息。其目的是獲得更準確、更深入的事故數(shù)據(jù),使歐盟成員國能夠進行道路安全分析,并且評估所采取的具體措施的有效性;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2019年11月27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9/2144法規(guī)(EU)對關于機動車及其掛車、系統(tǒng)、部件和用于此類車輛的獨立技術裝置的型式進行認證要求,并且涉及其一般安全性以及對車輛乘員和弱勢的道路使用者的保護。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R2144&from=EN)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11月 擬生效日期: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fā)表后 20 天(該規(guī)定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起適用)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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