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 3. | 覆蓋的產品: 茚蟲威(農藥活性物質);農藥及其他農用化學品(ICS代碼:65.100)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的(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重新批準活性物質茚蟲威作為候選替代物質以及修訂(EU)第540/2011號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附件(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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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并廢除第79/117/EEC號和第91/414/EEC號理事會指令的2009年10月21日(EC)第1107/2009號條例: EUR-Lex-32009R1107-EN-EUR-Lex (europa.eu) ? 關于實施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獲批活性物質清單的(EC)第1107/2009號條例的(EU)2011年5月25日第540/2011號委員會實施條例(《歐盟官方公報》第153號令,2011年6月11日,第1-186頁) EUR-Lex-32011R0540-EN-EUR-Lex (europa.eu) ? 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的農藥風險評估的同行審查結論? 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2018。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的農藥風險評估的同行審查結論。2018年EFSA期刊;16(1):5140,29頁。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140 ? 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2019年。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對哺乳動物和蜜蜂的危害的最新同行評審聲明。歐洲食品安全局2019年1月;17(10):5866,10頁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866 |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第四季度 擬公布日期: 2021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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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20天。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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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適用。僅接受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相關問題的意見,此類意見應在G/TBT/N/EU/827通報中向技術性貿易壁壘咨詢點提出。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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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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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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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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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 3. | 覆蓋的產品: 茚蟲威(農藥活性物質);農藥及其他農用化學品(ICS代碼:65.100)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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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的(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重新批準活性物質茚蟲威作為候選替代物質以及修訂(EU)第540/2011號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附件(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并廢除第79/117/EEC號和第91/414/EEC號理事會指令的2009年10月21日(EC)第1107/2009號條例: EUR-Lex-32009R1107-EN-EUR-Lex (europa.eu) ? 關于實施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獲批活性物質清單的(EC)第1107/2009號條例的(EU)2011年5月25日第540/2011號委員會實施條例(《歐盟官方公報》第153號令,2011年6月11日,第1-186頁) EUR-Lex-32011R0540-EN-EUR-Lex (europa.eu) ? 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的農藥風險評估的同行審查結論? 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2018。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的農藥風險評估的同行審查結論。2018年EFSA期刊;16(1):5140,29頁。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140 ? 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2019年。有關活性物質茚蟲威對哺乳動物和蜜蜂的危害的最新同行評審聲明。歐洲食品安全局2019年1月;17(10):5866,10頁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866 |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第四季度 擬公布日期: 2021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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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20天。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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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適用。僅接受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相關問題的意見,此類意見應在G/TBT/N/EU/827通報中向技術性貿易壁壘咨詢點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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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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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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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1-08-12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有關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的(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重新批準活性物質茚蟲威作為候選替代物質以及修訂(EU)第540/2011號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附件(與歐洲經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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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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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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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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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 EU-TBT咨詢點傳真:+(32) 2 299 80 43 電子郵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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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1-08-12如下信息: |
| 本委員會實施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對活性物質茚蟲威作出重新批準。歐盟成員國應撤銷對含有活性物質茚蟲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該重新批準基于(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在歐盟用作農藥活性物質的物質的首次評估。該物質之前已根據(jù)第91/414/EEC號指令進行了評估和批準。 為確保根據(jù)(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關于將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批準活性物質,須證明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動物健康或環(huán)境無害。本法規(guī)第4條中列出了(以及其附件二中也詳述了)批準前必須要滿足的標準。在對茚蟲威進行評估和同行評審期間,需要明確很多無法被最終確定的問題和領域。這在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所作結論中進行了詳細說明。歐洲食品安全局明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所有代表性用途均對野生動物具有長期高風險,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消費者和工人具有高風險,玉米、甜玉米和制種生菜的代表性用途對蜜蜂具有高風險。此外,由于案卷資料不足,尚有幾個方面的風險評估無法最終確定。這些問題意味著,茚蟲威不符合(EC)第1107/2009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目前尚不能批準,需要撤銷現(xiàn)有授權;歐盟成員國最遲須在生效日期后三個月撤銷含茚蟲威的現(xiàn)有植物保護產品。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規(guī)定的寬限期已獲批準,且最遲在生效日后六個月到期。 該決定僅涉及將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投入市場。若含有該物質的庫存產品未獲批準且所有寬限期已到期,則可能就MRL采取單獨行動并依據(jù)SPS程序發(fā)出單獨通知。 還根據(jù)第G/TBT/N/EU/827號通報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通報了本委員會實施條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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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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