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基斯坦 |
| 2. | 負責機構:巴基斯坦標準質量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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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剃須膏PS:3508 ICS No.665.584.2。
ICS:[{"uid":"71.100.70"}] HS:[{"uid":"3307"}] |
| 5. |
通報標題:剃須膏PS:3508 ICS No.665.584.2頁數(shù):14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巴基斯坦標準于1994年3月30日由巴基斯坦標準質量管理局(PSQCA)通過。在化妝品和盥洗用品技術委員會制定的最終草案被國家標準委員會批準后。 本標準主要是為了涵蓋與材料供應有關的技術規(guī)定,不包括合同的所有必要規(guī)定。 泡沫型剃須膏基本上是由硬脂酸鈉和硬脂酸鉀組成的肥皂,與水和甘油混合后,呈現(xiàn)出乳白色的柔軟質地。非泡沫型(無刷型)剃須膏基本上是水油乳液。它們通常由礦物油和含有過量硬脂酸的硬脂酸皂乳化而成。 |
| 7. | 目的和理由:本規(guī)范規(guī)定了泡沫型和非泡沫型剃須膏的要求及取樣和測試方法。不包括用于剃須的氣霧劑和其它類型的泡沫,人類健康或安全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ylmLZnWAG20Yor0dM1ws72uFKTQp1yF/view?usp=sharing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之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之后90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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