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瑞士 |
| 2. | 負責機構:聯邦通信辦公室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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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電信設備,無線電設備和電信終端設備。
ICS:[{"uid":"33.040"},{"uid":"33"},{"uid":"33.020"}] HS:[{"uid":"8517"}] |
| 5. |
通報標題:電信設備法令(FAV)修訂草案頁數:6 使用語言:法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電信設備法令規(guī)定了瑞士聯邦委員會對電信設備的基本技術要求。管制在瑞士上市電信設備的條件,特別是無線電設備。 該法令主要是由于瑞士電信法案的部分修訂而進行的審查。主要變化如下: ?引入新的定義(實現服務提供商和信息社會服務提供商),以考慮通過電子商務將產品投放市場,并規(guī)定其義務。 ?澄清軍用無線電設備的除外情況。 ?澄清飛機上無線電設備的除外情況,特別是考慮到新法規(guī) (EU)2018/1139和無人機。 用于國家安全的設備的授權用戶范圍已經擴大到新的機關和軍隊。澄清了介紹和展示這些設備的條件。 |
| 7. | 目的和理由:電信設備法令必須更新,以符合瑞士電信法案的修訂和歐洲無人機領域的最新立法進展;其它。 |
| 8. | 相關文件: 2015年11月25日電信設備法令(OIT; RS 784.101.2),法語、德語和意大利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01/01 擬生效日期: 2021/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0/12/2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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