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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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含有豬肉和豬的其他可食部分的預包裝食品應標明其原產國(地);肉類和食用內臟(HS 02)。
ICS:[{"uid":"67.120.10"},{"uid":"67.120"}] HS:[{"uid":"02"}] |
| 5. |
通報標題:含有豬肉和豬的其它可食用部分的包裝產品原產國標簽法規(guī)草案頁數:1/2 使用語言:英語/漢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根據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法第22條第1款第10項的規(guī)定,衛(wèi)生福利部(MOHW)提議對含有豬肉和豬的其它可食用部分的產品的原產國標簽要求進行監(jiān)管,以向消費者提供選擇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 |
| 8. | 相關文件: 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法。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2021/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0/09/0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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