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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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抗生素(HS 2941); 兩種或兩種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藥品(不包括稅目3002、3005或3006的貨品),未配定劑量或制成零售包裝(HS 3003);由混合或非混合產(chǎn)品構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藥品(不包括稅目3002、3005或3006的貨品),已配定劑量(包括制成皮膚攝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裝( HS 3004); 軟填料、紗布、繃帶及類似物品(例如,敷料、橡皮膏、泥罨劑),經(jīng)過藥物浸涂或制成零售包裝供醫(y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yī)用(HS 3005); 本章注釋3中指定的藥品(HS 3006)。
ICS:[{"uid":"11"},{"uid":"11.120.01"},{"uid":"11.120.10"}] HS:[{"uid":"2941"},{"uid":"3003"},{"uid":"3004"},{"uid":"3005"},{"uid":"3006"}] |
| 5. |
通報標題:2020年5月26日決議RDC 389頁數(shù):2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決議規(guī)定了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藥品供應減少的特征和風險驗證臨時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1)2020年5月28日巴西官方公報101第1部分第62頁。 |
| 9. |
擬批準日期:
公布之日 公布之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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