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機構: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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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制湯用干混合物; (HS:210410); (ICS:67.230)
ICS:[{"uid":"67.230"}] HS:[{"uid":"2104.1000"}] |
| 5. |
通報標題:SI 387-制湯用干混合物頁數(shù):10 使用語言: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修訂了強制性標準SI 387有關制湯用干混合物的條款。舊版與本新修訂標準草案的主要差異如下: ·變更了食品添加劑要求,允許使用《公共衛(wèi)生保護法(食品)5775-2015》中定義的所有食品; ·在有關成分的第4.2.4節(jié)中添加了衛(wèi)生部食品提取物指導文件(2015-06-24)的引用文件; ·刪除了對餐具的符合性要求; ·刪除了大于150g的包裝的猶太認證標簽要求; ·刪除了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1145中已經(jīng)包含的少許標簽要求; ·刪除了對不溶于酸性含量的鹽和灰的要求以及相關的測試方法; ·添加了對水分活度(Aw)的新要求(第4.4.1節(jié))和相關測試方法(第8.2節(jié)); ·添加了食品污染物的新要求(第7節(jié)); 變更了微生物要求和相關測試方法(第4.5節(jié))。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387(1982年8月)和修正案1(1990年1月)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上的政府公告部分發(fā)布后的12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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