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瑞士 |
| 2. | 負責機構(gòu):聯(lián)邦食品安全和獸醫(yī)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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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瑞士市場上的所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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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修訂《食品和公用物品條例》(2頁,德語; 2頁,法語; 2頁,意大利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由于新冠病毒(COVID-19)流行病,某些食品成分和包裝材料可能供不應(yīng)求。為了給食品生產(chǎn)商更大的靈活性,避免消費者可獲得的食物減少,放寬食品的標簽要求六個月限期的時間。這使得食品生產(chǎn)商能夠購買替代成分或包裝材料,以替代短缺的成分或材料,而無需修改包裝信息。 為了適用此克減規(guī)定,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生產(chǎn)商必須證明供應(yīng)短缺是因新冠病毒(COVID-19)流行病直接導(dǎo)致的后果; 其次,所使用的替代成分與包裝上提供的相關(guān)健康信息無關(guān)(例如,過敏原或可能引起不良反應(yīng)的成分);和 第三,根據(jù)此克減規(guī)定生產(chǎn)的食品必須貼上紅色的圓形標簽,隨后貼上消費者可獲取有關(guān)所用成分和包裝材料信息的互聯(lián)網(wǎng)地址,以及這些信息可能與包裝上所含信息的不同之處。 |
| 7. | 目的和理由:這些變更旨在確保食品的可獲得性,同時確保人類健康,避免誤導(dǎo)消費者。消費者信息,標簽; 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guān)文件: 食品和公用物品條例:德語:https://www.admin.ch/opc/de/classified-compilation/20143388/index.html 法語:https://www.admin.ch/opc/fr/classified-compilation/20143388/index.html 意大利語:https://www.admin.ch/opc/it/classified-compilation/20143388/index.html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年4月16日; 由于其緊迫性,此修訂于2020年4月16日批準。 擬生效日期: 2020年4月16日; 由于其緊迫性,此修訂于2020年4月16日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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