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國家計量質量和技術協(xié)會(INMETRO)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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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用于測量或檢查液體或氣體的流量、液位、壓力或其他變量的儀器和設備(如流量計、液位計、壓力計、熱量表),不包括稅目為90.14、90.15、90.28或90.32的儀器和設備(HS 9026 )。
ICS:[{"uid":"17.020"}] HS:[{"uid":"9026"}] |
| 5. |
通報標題:1997年3月24日INMETRO 法令No.32頁數(shù):7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INMETRO法令批準了計量技術法規(guī)(RTM),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汽車燃氣表必須滿足的最低條件。 撤銷1994年10月18日INMETRO法令No.201。 |
| 7. | 目的和理由:質量要求;消費者安全與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決議11/1988 |
| 9. |
擬批準日期:
不適用 擬生效日期: 不適用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INMETRO法令批準了計量技術法規(guī)(RTM),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汽車燃氣表必須滿足的最低條件。 撤銷1994年10月18日INMETRO法令No.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