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 2. | 負責機構:新加坡食品局(SF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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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食品。
ICS:[{"uid":"67.220"},{"uid":"67.220.20"},{"uid":"67.040"}] HS:[{"uid":"0405.1000"},{"uid":"1702.9000"}] |
| 5. |
通報標題:食品法規(guī)(修訂No. X)草案2020頁數(shù):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新加坡食品局(SFA)已完成對食品法規(guī)的審查,并提出以下修訂: a)修訂第116條中關于黃油的標準,包括產品定義、原材料、允許成分和組分,以符合食品法典黃油標準(CODEX STAN 279-1971); b)將現(xiàn)有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從“氫化葡萄糖漿(麥芽糖醇和麥芽糖醇產品)”修改為“麥芽糖醇”和“麥芽糖醇糖漿(氫化葡萄糖漿)”; c)刪除規(guī)定蘇格蘭威士忌地理原產地的第204(2)條。 (上述修訂也通過SPS 通報)。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 |
| 8. | 相關文件: ?食品法規(guī):https://sso.agc.gov.sg/SL/SFA1973-RG1 ?食品法典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法典黃油標準(CODEX STAN 279-1971)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年下半年 擬生效日期: 采取措施的同一天;新修訂案通過后,食品企業(yè)將有12個月的寬限期來銷售屬于現(xiàn)有庫存的食品,只要這些食品符合以前的標準,如果新措施沒有進行修改的話。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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