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化妝品監(jiān)管與研究中心(CCRR)主任4 工程師安娜·特立尼達·里維拉(Engr. Ana Trinidad F. River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蒸氣產品和加熱煙草制品(HTP); 煙草、煙草制品及相關設備(ICS 65.160)
ICS:[{"uid":"65.160"}] HS:[{"uid":"2403.9900"}] |
| 5. |
通報標題:在化妝品監(jiān)管與研究中心進行注冊的蒸氣產品和加熱煙草制品的上市前申請程序頁數(shù):5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通告規(guī)定了對具有健康聲明且允許濃度高于20mg / mL但低于65mg / ml的加熱煙草制品和蒸氣產品在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進行注冊時的上市前申請途徑的程序指南和文件要求。 本通告將涵蓋所有具有健康聲明或尼古丁濃度在20至65 mg / ml之間的蒸氣產品的制造商、貿易商和進口商,也適用于加熱煙草制品。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其他 |
| 8. | 相關文件: 第11467號共和國法-修訂第109、141、142、143、144、147、152、263、263-A,265和288-A節(jié),并在經修訂的第8424號共和國法(或被稱為1997年《國家國內稅收法》)中添加第290-A條,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9711號共和國法-2009年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法案第106號行政命令 |
| 9. |
擬批準日期:
本通告立即生效。 擬生效日期: 本通告立即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