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 2. | 負責機構:國家環(huán)境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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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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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HS: 8415 10xx: 單相非管道式房間空調器,即箱內(nèi)組裝或裝配一個或多個蒸發(fā)器、壓縮機和冷凝器,設計共同用作設備的永久安裝件,為任何封閉的空間提供經(jīng)調節(jié)溫濕度的空氣。其包括冷卻和除濕制冷的主要來源,并且可以包括封閉空間中除濕、循環(huán)和清潔空氣的其它方法。其包括一個或多個蒸發(fā)器、壓縮機和冷凝器。此種設備可以提供共同使用的一個以上的組裝,分體組裝。單相非管道式房間空調器具有以下總的制冷能力: (i) 在平開窗或窗口式空調器1的情況下,8.8kW或更低; (ii) 在應用通過啟停操作控制壓縮機輸出技術的分體式空調器2的情況下,17.6kW或更低; (iii) 在應用除啟停操作以外的方法變換壓縮機輸出技術的分體式空調器2的情況下,17.6kW或更低。 1. 平開窗或窗式空調是指工廠裝配固定在普通裝備上的制冷系統(tǒng)組件,形成一個獨立的裝置。 2. 分體式空調是指裝配固定在2個或多個裝備上的制冷系統(tǒng)組件,形成一個匹配的功能裝置。 HS: 8418 1010, 8418 2100: 單相冰箱即一個包含隔熱箱,用于在0°C (32oF)以上儲存和保存食品,并根據(jù)蒸汽壓縮原理運行,并且準備從箱內(nèi)提取熱量,無論是否是一個或多個帶有調節(jié)容積在900升以下的冰箱隔間的組件。單相冰箱的調節(jié)容積,表示冰箱室或區(qū)調節(jié)容積的總數(shù),在這種情況下室或區(qū)的調節(jié)容積是室或區(qū)額定容積和以下顯示的相應的容積校正因數(shù)(K)的乘積: - 新鮮食品室/區(qū)類型:K=1.00; - 冷凍室/區(qū)類型:K=1.79; - 冷凍室/區(qū)類型:K=1.79; - 冷凍室/區(qū)類型:K=1.57; - 冷凍室/區(qū)類型:K=1.36; - 冷藏室/區(qū)類型:K=1.13; - 藏酒室/區(qū)類型:K=0.75。室/區(qū)類型是依照國際標準化組織標準ISO 15502:2005的第3.3項定義的。
ICS:[{"uid":"23.120"}] HS:[{"uid":"8415"},{"uid":"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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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i.《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法案》(英語)可以在以下網(wǎng)址獲取: http://statutes.agc.gov.sg/ ii.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注冊商品)令 iii.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能源節(jié)源)法規(guī)頁數(shù):2頁/8頁 使用語言:英語/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現(xiàn)行的《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法案》、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注冊商品)令和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能源節(jié)源)法規(guī)將修訂為i) 擴展注冊的空調器范圍;以及ii) 從2013年9月1日起提高在新加坡供應的注冊空調器的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從2013年9月1日起現(xiàn)行的法規(guī)將演變成《能源節(jié)約法案》。應用除啟停操作以外的方法變換壓縮機輸出技術,并且制冷量為10kW或更低的單相非管道分體式空調器為注冊商品。從2013年9月1日起,制冷量在17.6kW以下的這種類別的空調器將注冊。從2013年9月1日起,在新加坡供應的所有注冊的空調器和冰箱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的新的最低能源效率標準: (i)對于平開窗或窗式空調,性能系數(shù)(COP) ≥2.90。 (ii)對于(制冷量小于10kW)帶有一個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非變頻)空調器,COP ≥ 3.34。 (iii)對于(制冷量等于或大于10kW)帶有一個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非變頻)空調器,COP ≥ 2.78。 (iv)對于(制冷量小于10kW)帶有一個以上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非變頻)空調器,COP ≥ 3.34。 (v)對于(制冷量等于或大于10kW)帶有一個以上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非變頻)空調器,COP ≥ 2.64。 (vi)對于(制冷量小于10kW)帶有一個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變頻)空調器,COP ≥ 3.06和加權COP3 ≥ 3.34。 (vii)對于(制冷量等于或大于10kW)帶有一個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變頻)空調器,加權COP3 ≥ 2.78。 (viii)對于(制冷量小于10kW)帶有一個以上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變頻)空調器,COP ≥ 3.06和加權COP3 ≥ 3.34。 (ix)對于(制冷量等于或大于10kW)帶有一個以上室內(nèi)裝置的分體式(變頻)空調器,加權COP3 ≥ 2.64。 (x)對于不帶冷凍室的冰箱,每年的能源消耗千瓦時(AEC) ≤ (368 + 0.892 x Vadj tot) x 0.640。 (xi)對于帶冷凍室的冰箱,AEC ≤ (465 + 1.378 x Vadj tot) x 0.585。 (xii)帶有冷凍室和冰水飲水機的冰箱AEC ≤ (585 + 1.378 x Vadj tot) x 0.560。 3加權COP表示在滿負荷的冷卻能力總量為0.4 x COP,以及在部分冷卻能力為0.6X COP。 |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環(huán)境保護和節(jié)約的目的。理由:非能源效率的空調器和冰箱運作時消耗更多能源,并且導致更高的溫室氣體排放。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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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通告將在生效日期前公布 擬生效日期: 2013/09/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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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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