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納 |
| 2. | 負責機構(gòu):加納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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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一般道路車輛(ICS 43.020)。
ICS:[{"uid":"43.020"}] HS:[{"uid":"8714.9900"}] |
| 5. |
通報標題:GS 4511:2020車輛安全性-整車標志-第1部分:微點系統(tǒng)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加納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稱為微點的獨特識別載體安裝到車輛上的特性和方法,以及確保整個微粒生產(chǎn)、供應(yīng)、儲存和安裝系統(tǒng)的完整性、真實性和保密性所需的程序。還定義了用于將微點附著到車輛上的粘合劑的最低性能要求,并規(guī)定了在車輛上安裝微點的要求,包括表面處理。 |
| 7. | 目的和理由: 安全; 質(zhì)量要求;其它。 |
| 8. | 相關(guān)文件: 不適用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05/29 擬生效日期: 負責貿(mào)易和工業(yè)的部長宣布為強制標準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0/04/3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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