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1593]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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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化學物質; 環(huán)境保護(ICS 13.020),化學工業(yè)生產(ICS 71.020),化學工業(yè)產品(ICS 71.100)。
ICS:[{"uid":"71.100"},{"uid":"13.020"},{"uid":"71.020"}] HS:[{"uid":"9850"}] |
| 5. |
通報標題:某些化學物質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20-1.B)頁數: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環(huán)保署(EPA)現根據有毒物質管理法(TSCA)對須經生產前通知(PMN)的某些化學物質提出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SNUR)。本措施就法規(guī)提案指定的重要新用途活動要求生產(法律規(guī)定包括進口)或加工這些化學物質的人員至少在活動開始之前90天通報EPA。本措施進一步要求重要新用途物質的生產和加工在提交重要新用途公告并在EPA對公告進行審查并根據TSCA做出適當決定及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之前不得開始。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環(huán)境。 |
| 8. | 相關文件: ?2020年1月16日聯邦紀事(FR)第85卷第2676頁;聯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40編第721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0-01-16/html/2019-26292.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0-01-16/pdf/2019-26292.pdf ?法規(guī)網站上的文檔文件夾提供了本法規(guī)制定的主要和支持文件及收到的意見: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PA_FRDOC_0001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0/02/18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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