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坦桑尼亞 |
| 2. | 負責機構(gòu):坦桑尼亞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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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手持工具(ICS 25.140. 30)。
ICS:[{"uid":"25.140.30"}] HS:[{"uid":"8205"}] |
| 5. |
通報標題:DEAS 1021 1:2019錘子-規(guī)范-第1部分:鋼錘頭頁數(shù):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東非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鋼制錘頭的技術(shù)要求及取樣和測試方法。適用于僅用于打擊最大硬度為46 HRC的物品的錘子。本標準不適用于錘頭質(zhì)量小于100g的鋼錘頭。 注意:敲擊硬度較大的物品容易導致碎裂,這就需要選擇性能不同于本標準中定義的錘子。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質(zhì)量要求。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ISO 13061-1,木材的物理和力學性質(zhì)-木材無疵小試樣的試驗方法-第1部分: 物理和力學試驗中含水量的測定 ? ISO 6508-1,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第1部分:試驗方法(等級A,B,C,D,E,F(xiàn),G,H,K,N,T)。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年4月 擬生效日期: 工業(yè)、貿(mào)易和投資部長宣布為強制標準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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