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菲律賓貿(mào)易與工業(yè)部標準局(DTI)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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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1.非承重和承重混凝土砌體;2.蒸壓加氣混凝土(AAC)塊;2.1.蒸壓加氣混凝土砌體;2.2.蒸壓加氣混凝土(AAC);2.3增強蒸壓加氣混凝土構件;2.4.未增強蒸壓加氣混凝土砌體單元;砌體(ICS 91.080.30)。
ICS:[{"uid":"91.080.30"}] HS:[{"uid":"6810.9990"}] |
| 5. |
通報標題:部頒行政法令草案(DAO )No. ___ : 關于混凝土砌體單元強制產(chǎn)品認證的新技術法規(guī)頁數(shù):2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DAO的目的是嚴格確保要在菲律賓制造、分銷或銷售的混凝土砌體單元滿足BPS規(guī)定的特定要求。 本DAO規(guī)定了以下混凝土砌體單元的強制認證技術法規(guī): 1.非承重和承重混凝土砌體。 2.蒸壓加氣混凝土(AAC)塊。 2.1. 蒸壓加氣混凝土(AAC)砌體; 2.2. 蒸壓加氣混凝土(AAC); 2.3. 蒸壓加氣混凝土構件; 2.4.未增強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PNS ASTM C90 ?PNS ASTM C129 |
| 9. |
擬批準日期:
本法令1個月內(nèi)每周至少一次在2份普通發(fā)行的國家報紙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副本應提交給國家行政登記辦公室(UP)。 擬生效日期: 本法令1個月內(nèi)每周至少一次在2份普通發(fā)行的國家報紙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副本應提交給國家行政登記辦公室(UP)。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3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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