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機構:新西蘭警察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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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僅這些類別(參見第6項):軍用武器,但左輪手槍、手槍和稅目93.07的武器除外(HS 9301);左輪手槍和手槍,但稅目93.03或93.04的除外(HS 9302);其它通過發(fā)射爆炸裝藥工作的槍械和類似裝置(例如,運動霰彈槍和步槍,槍口裝彈槍械,各種手槍和其它用于發(fā)射信號彈的裝置,發(fā)射空彈藥的手槍和左輪手槍,無痛苦屠宰槍,射繩槍)(HS 9303); 其他武器(例如彈簧、氣槍或氣槍和手槍、警棍),不包括稅目93.07的武器 (HS 9304);稅目93.01至93.04物品的零件和附件 (HS 9305);超過一百年的古董(HS 97.06)。
ICS:[{"uid":"95.020"}] HS:[{"uid":"9301"},{"uid":"9302"},{"uid":"9303"},{"uid":"9304"},{"uid":"9305"},{"uid":"9706"}] |
| 5. |
通報標題:武器立法法案頁數(shù):106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武器立法法案是一項修訂1983年武器法的法案,旨在通過調整立法框架以改善對槍支使用和擁有的控制,從而改善公共安全。 我們還在進行立法改革,使新西蘭能夠加入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議定書。這些變化包括:: ?要求所有在新西蘭制造或進口到新西蘭的槍支都要做標記。這將目前的法律標記要求擴大到所有進口槍支(目前標記要求適用于手槍、禁用槍支、限制氣槍和限制武器)。還對新西蘭制造的槍支增加了要求; ?澄清“零件”的定義中包括消音器。自2019年4月以來,警方的做法一直是在零件中包括消音器;這一變化只是澄清了目前的做法; ?給古董槍支的定義增加了一個新的分支,澄清古董槍支不包括1899年以后制造的槍支。 |
| 7. | 目的和理由:修訂提案旨在加強公共安全,并批準聯(lián)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于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
| 8. | 相關文件: 武器立法法案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 年2月,取決于議會程序 擬生效日期: 與批準日期相同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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