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格魯吉亞 |
| 2. | 負責機構(gòu):格魯吉亞經(jīng)濟與可持續(xù)發(fā)展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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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電梯
ICS:[{"uid":"91.140.90"}] HS:[{"uid":"84.26"}] |
| 5. |
通報標題:2013年12月31日由格魯吉亞政府法令No. 446批準的技術(shù)法規(guī)“電梯的利用和安全”頁數(shù):8頁 使用語言:格魯吉亞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電梯”應(yīng)當是指一種特定服務(wù)水平的,具有承載精確沿軌道運行,并且升力角超過水平15度角的提升裝置,打算用于下列運輸: -人員; -人員和貨物; -如果該轎廂可以進入可單獨用于貨物,即,人員可以在沒有困難的情況下進入其,并且在轎廂內(nèi)部的或在轎廂內(nèi)部人員可觸及的地方配備了控制器。目前的政府法令是根據(jù)1995年6月29日的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95/16/EC詳細制定的。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健康 |
| 8. | 相關(guān)文件: 關(guān)于“標準法案”的格魯吉亞法律;“產(chǎn)品安全和貨物自由流通法規(guī)” 的格魯吉亞法律。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3/12/31 擬生效日期: 2014/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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