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guān)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gòu):臺灣經(jīng)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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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踏板車手和冰鞋、滑板和旱冰鞋使用者的個人眼睛防護;其他(HS 900490)。
ICS:[{"uid":"97.190"}] HS:[{"uid":"9004.9000"}] |
| 5. |
通報標題:自行車、滑冰、滑板和輪滑中使用的防護頭盔的眼睛防護裝置的法定檢驗提案頁數(shù):2/2 使用語言:英語/漢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隨著自行車、滑冰、滑板和輪滑作為娛樂活動的流行,標準檢驗局(BSMI)提出要求自行車、滑冰、滑板和輪滑中使用的防護頭盔上的眼睛防護裝置應(yīng)符合安全標準,以保護消費者的眼睛免受撞擊危險。合格評定程序是產(chǎn)品認證注冊(RPC)計劃(模式II+IV、II+V或II+VII)或型號核準批次檢驗(TABI)。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guān)文件: ?商品檢驗法; CNS 13371。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2020/04/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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