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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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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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撤銷閉路逃生呼吸器的執(zhí)行日期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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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19 年 04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撤銷閉路逃生呼吸器的執(zhí)行日期及澄清閉路逃生呼吸器的批準后檢測標準 標題:撤銷閉路逃生呼吸器的執(zhí)行日期及澄清閉路逃生呼吸器的批準后檢測標準
部門:衛(wèi)生及公共服務部(HHS)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 措施:最終法規(guī) 摘要:通過放寬管制措施,衛(wèi)生及公共服務部(HHS)提出修訂法律語言,取消呼吸器制造商必須停止制造、標簽和銷售某些自給式自救器型號的截止日期。HHS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的國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研究所(NIOSH)已經(jīng)確定,停止某些自給式自救器型號的制造、標簽和銷售可能會導致依賴這些設備的地下煤礦工人的可穿戴大容量逃生呼吸器短缺。除了取消執(zhí)行期限,HHS還修改了法律語言,以澄清閉路逃生呼吸器的批準后測試可能排除人體測試和環(huán)境條件,由NIOSH自行決定。 最終法規(guī)于2019年5月20日生效。
網(wǎng)址: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04-19/html/2019-07935.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04-19/pdf/2019-07935.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USA/19_2556_00_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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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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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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