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機構:交通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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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用于載人的機動車輛;貨運機動車輛
ICS:[{"uid":"43."}] HS:[{"uid":"8703"},{"uid":"8704"}] |
| 5. |
通報標題:法規(guī)影響聲明:輕型車輛強制性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21頁,英語)http://www.nzta.govt.nz/consultation/light-vehicle-brakes-amendment-2014/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進入新西蘭的輕型乘用車輛和貨用車輛(車輛總重3,500千克或以下的車輛,不包括摩托車、輕型摩托車和拖車)強制性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ESC)將受到經(jīng)修訂的陸路運輸規(guī)則:輕型車輛制動器2002的影響。提議根據(jù)下列時間表要求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 ●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新西蘭首次注冊的所有新的輕型乘用車輛和貨運車輛 ●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新西蘭首次注冊的二手MC種類車輛(四輪驅動越野車(SUVs)和非道路車輛)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新西蘭首次注冊的發(fā)動機排量大于2升的二手MA種類車輛(乘用車)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新西蘭首次注冊的所有二手輕型乘用車輛和貨運車輛在這些日期后首次注冊的輕型車輛將要求具有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 |
| 7. | 目的和理由:公共安全:本擬議的修改符合安全旅程-新西蘭道路安全策略2010-2020。這種策略采用了一種安全的系統(tǒng)方法。其目標是一個降低死亡和嚴重傷害幾率的安全的道路系統(tǒng)。對于車輛,這蘊含了有助于減少或避免誤差,從誤差中恢復,并且減輕碰撞力作用或影響的車量總數(shù)。鑒于證明在使駕駛員避免和從誤差中恢復中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的有效性,該政策的目標是: ● 最大限度的提高電子穩(wěn)定性控制的安全效益 ● 盡量減少車輛對供應和貿易的任何破壞,以及 ● 盡量減少遵守成本和政府管理成本。 |
| 8. | 相關文件: 相關的法規(guī)是陸路運輸規(guī)則:輕型車輛制動器2002 http://www.nzta.govt.nz/resources/rules/light-vehicle-brakes-2002-index.html。如果本提案執(zhí)行,這些法規(guī)將修訂,以編入ESC要求。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4/07/01 擬生效日期: 該規(guī)則修訂后12個月,即,2015年7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4/06/2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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