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馬來西亞 |
| 2. | 負責機構(gòu):馬來西亞衛(wèi)生部食品安全和質(zhì)量司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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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所有食品 ICS:67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 5. |
通報標題:1985年食品法規(guī)的法規(guī)18:在任何標簽上禁止的資料頁數(shù):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修正提案旨在禁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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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目的和理由:確保聲明不是誤導性的,并且不會與1985年的食品法規(guī)中的關于營養(yǎng)含量聲明、營養(yǎng)比較聲明和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法規(guī)相矛盾。 |
| 8. | 相關文件: 不適用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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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修正提案旨在禁止聲明:
提供證言、代言或有代表性的意見或偏好;
書面、圖片或其他描述性資料,包括虛假、歧義、誤導、欺騙性說明/聲明、聲稱表示性質(zhì)、穩(wěn)定性、數(shù)量、強度、純度、成分、重量、產(chǎn)地、年齡、效果,或食品的比例,或其任何配料的用語、品牌、圖片或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