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高技術產業(yè)司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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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SNI 7590:2011 :肥料原料粉碎機-要求和測試方法(HS. Ex. 8479.82.10.00, HS Ex. 8436.80.11.00)。其它機械((HS: 843680),混合、捏合、粉碎、研磨、篩選、精選、拌勻、乳化或攪拌機械(HS: 847982)。
ICS:[{"uid":"65.060.25"}] HS:[{"uid":"84"}]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關于強制執(zhí)行印尼國家標準:肥料原料粉碎機-要求和測試方法的法令草案頁數:12 使用語言:印尼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法令草案規(guī)定所有國內生產及進口、在國內分銷和銷售的肥料原料粉碎機應滿足SNI要求。因此此類產品的生產商應通過具備使用SNI標志的產品認證符合要求。 SNI標志的產品認證應由KAN認可和工業(yè)部指定的產品認證機構在檢驗產品質量符合SNI要求后頒發(fā)。 工業(yè)部高技術產業(yè)司是負責執(zhí)行此法令的機構并且為法令提供技術指導,包括產品認證程序和SNI標志。 在國內市場分銷的國內生產和進口產品應符合以下要求: 標準SNI 7590:2011,規(guī)定了定義、質量要求、取樣、測試方法、驗收和標志要求(標準是印尼語)。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安全;提高產品質量;建立公平的貿易規(guī)則。 |
| 8. | 相關文件: 工業(yè)部關于強制執(zhí)行印尼國家標準:肥料原料粉碎機-要求和測試方法的法令草案。 |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報之后2個月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12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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