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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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
ICS:[{"uid":"43"}] HS:[{"uid":"87"}] |
| 5. |
通報標題: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中國國家標準頁數(shù):11 使用語言:漢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適用于所有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本標準包括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的術(shù)語和定義、型號名稱、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guī)定、標識、包裝、運輸和存儲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本標準提供了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的設(shè)計、生產(chǎn)、測試和檢驗技術(shù)基礎(chǔ),以改善消防車性能,確保消防車功效。理由:目前沒有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國家標準。因此,消防車選擇的動力輸出裝置不能確保消防車的可靠性、性能和功效,可能對消防工作產(chǎn)生隱患。 |
| 8. | 相關(guān)文件: 國家標準最終草案“消防車動力輸出裝置” |
| 9. |
擬批準日期:
- 擬生效日期: -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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