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埃及標準與質量管理總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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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鉛筆和彩色鉛筆。
ICS:[{"uid":"97.180"}] HS:[{"uid":"9608"}] |
| 5. |
通報標題:部頒法令No.692/2015,強制執(zhí)行埃及標準ES7986/2015“鉛筆、彩色鉛筆及鉛芯”(29頁,阿拉伯語),代替經(jīng)部頒法令No.423/2005強制執(zhí)行的標準ES410-1“鉛筆-第1部分:要求和測試方法”、ES410-2“鉛筆-第2部分:木殼鉛筆鉛芯-分類和直徑”及ES472“彩色鉛筆”。頁數(shù):29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部頒法令要求鉛筆和彩色鉛筆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必須遵守標準ES 7986/2015。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有6個月的過渡期以便符合標準。 |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JISS6006/2007+A/2013; ?部頒法令No.692/2015; ?部頒法令No.423/2005。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5/09/15 擬生效日期: 2015/11/06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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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頒法令要求鉛筆和彩色鉛筆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必須遵守標準ES 7986/2015。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有6個月的過渡期以便符合標準。
本埃及標準對普通書寫、制圖、繪畫用鉛筆和彩色鉛筆及鉛芯做出了規(guī)定。本標準技術上等效于標準JIS S 6006/2007 + A/2013修訂案。該修訂案在本標準附錄A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