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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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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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2017年5月18日法令No. 667。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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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19 年 0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巴西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2018年12月20日國家交通委員會(CONTRAN)法令No. 761 2018年12月20日國家交通委員會(CONTRAN)法令No. 761
本補遺旨在通知國家交通委員會(CONTRAN)2018年12月20日頒布了法令No. 761,修訂2017年5月18日決議No.667第12條第1款和第2款,并修訂附錄I第4.2.1.1項,包括適用于機動車輛、貨車、拖拉機、公共汽車、拖車等的照明系統(tǒng)及其設備的技術規(guī)范,目的是通過使國家車輛安全要求與國家減少交通傷害和死亡計劃(PNATRANS)中規(guī)定的同等國際要求相一致來加強車輛安全。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措施葡萄牙語全文可在以下網(wǎng)址下載: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28/12/2018&jornal=515&pagina=438&totalArquivos=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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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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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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