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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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ANPP)(N-苯基-1-(2-苯基乙基)哌啶-4-胺),其鹽類、衍生物和類似物及衍生物和類似物的鹽類; ?3,4-亞甲二氧基苯基-2-丙酮的衍生物和類似物,包括3-(1,3-苯并二氧雜環(huán)戊烯-5-基)-2-甲基環(huán)氧乙烷-2-羧酸甲酯(MMDMG); ?1-苯基-2-丙酮的衍生物和類似物,包括2-甲基-3-苯基環(huán)氧乙烷-2-羧酸甲酯(BMK甘氨酸甲酯)和3-氧代-2-苯基丁酰胺(α-苯基乙酰乙酰胺-APAA); ?去甲芬太尼的衍生物和類似物; ?芐基芬太尼(N-(1-芐基哌啶-4-基)-N-苯基丙酰胺),其鹽類、衍生物和類似物。
ICS:[{"uid":"71.040.40"}] HS:[{"uid":"2921"}] |
| 5. |
通報標題:給利益相關方的通知——總督令提案,修訂受控藥品和物質法案一攬表I和VI以及修訂麻醉藥品控制法規(guī)和前體控制法規(guī)一攬表,以捕獲用于生產芬太尼和安非他明的額外物質頁數(shù):5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加拿大衛(wèi)生部通過在加拿大公報第I部分公布的通知,告知公眾擬根據受控藥品和物質法案及其法規(guī)控制某些化學品。 |
| 7. | 目的和理由:近年來,執(zhí)法部門已將這些化學品確定為非法生產芬太尼和安非他明的前體。 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有必要將這些化學品列入立法框架,以便執(zhí)法部門能夠對涉及這些物質的非法活動采取適當行動,并且加拿大衛(wèi)生部可以根據需要管理這些物質的合法活動。 |
| 8. | 相關文件: ?2018年12月15日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第4553-4557頁(英語和法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加拿大衛(wèi)生部將根據對此通知的回應采取適當?shù)谋O(jiān)管措施 擬生效日期: 2019年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3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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