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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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可再生燃料標準計劃:標準2019和生物質柴油數(shù)量2020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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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8 年 12 月 17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可再生燃料標準計劃:標準2019和生物質柴油數(shù)量2020聽證會 標題:可再生燃料標準計劃:標準2019和生物質柴油數(shù)量2020聽證會
部門:環(huán)保署(EPA) 措施:最終法規(guī) 摘要:根據(jù)清潔空氣法第211條,環(huán)保署(EPA)要求每年制定可再生燃料百分比標準。本措施提出了適用于2019年生產或進口的汽油和柴油運輸燃料的纖維素生物燃料、生物質柴油、先進生物燃料和總可再生燃料總量的年度百分比標準。當預計的纖維素生物燃料產量低于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適用產量時,EPA將依據(jù)法定的豁免授權制定低于法定產量目標的纖維素生物燃料、高級生物燃料和可再生燃料總量要求。我們還規(guī)定了2020年的生物質柴油適用量。 最終法規(guī)2019年2月11日生效 網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8/TBT/USA/18_6454_00_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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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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