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 2. | 負責機構(gòu):新加坡公用事業(yè)局(PUB)(國家水務管理機構(gòu))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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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強制水效標簽計劃(WELS)包括的給水配件: ?水龍頭和混合器(水池/淋浴/水槽/龍頭) ?雙沖洗低容量沖洗水箱(LCFC) ?小便池沖洗閥 ?無水小便池國家關(guān)稅稅目(HS):3922.90,6910.10.00,6910.90.00,7324.90.10,7324.90.93,8481.80.50,8481.80.91,8481.90.21
ICS:[{"uid":"91.140.70"},{"uid":"83.140.30"},{"uid":"81.060.20"}] HS:[{"uid":"3922.9000"},{"uid":"6910.1000"},{"uid":"6910.9000"},{"uid":"7324.9010"},{"uid":"7324.9093"},{"uid":"8481.8050"},{"uid":"8481.8091"},{"uid":"8481.9091"}] |
| 5. |
通報標題:附件-公用事業(yè)(供水)(修訂)法規(guī)草案2019。批準時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報。頁數(shù):4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在新加坡銷售和供應的給水配件(水龍頭和混合器、雙沖洗LCFC、小便池沖洗閥和無水小便池)的最低水效等級將從1級增加到2級。 只有水效率等級為2或3級的給水配件才允許在新加坡銷售和供應。 |
| 7. | 目的和理由:背景:新加坡于2009年7月1日提出給水配件的強制水效標簽計劃(WELS)。根據(jù)該計劃,所有給水配件在新加坡銷售或供應之前必須進行注冊和標明提供水效等級信息。目前,1/2/3級的評級系統(tǒng)用于反映水龍頭和混合器、雙沖洗LCFC、小便池沖洗閥和無水小便池的水效等級,并且只有至少1級的給水配件可以在新加坡銷售和供應。水龍頭和混合器占用水量的很大一部分,特別是在家庭中。作為新加坡節(jié)約用水和確保可持續(xù)用水努力的一部分,水龍頭和混合器、雙沖洗LCFC、小便池沖洗閥和無水小便池的最低水效等級將從1級增加到2級。該修訂案將于2019年4月1日生效。新要求將有助于緩和該地區(qū)的用水量,并使消費者通過使用更高效的水龍頭/混合器節(jié)省成本。有關(guān)WELS的更多詳情,請參閱PUB網(wǎng)站https://www.pub.gov.sg/wels |
| 8. | 相關(guān)文件: ?公用事業(yè)(供水)(修訂)法規(guī)草案2019(4頁,英語)。批準時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報。 |
| 9. |
擬批準日期:
生效之前公布公告 擬生效日期: 2019/04/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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