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坦桑尼亞 |
| 2. | 負責機構:坦桑尼亞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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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鞋襪(ICS 61.060)
ICS:[{"uid":"61.060"}] HS:[{"uid":"6406"}] |
| 5. |
通報標題:TDC2(5601)P3鞋類-鞋類配件性能要求頁數(shù):9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坦桑尼亞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鞋類(不是成品鞋)的配件(鞋帶和鞋眼,金屬部件和接觸和緊固件)的性能要求,無論材料如何,以評估最終用途的適用性。 它還建立了用于評估符合要求的測試方法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 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坦桑尼亞政府公報 ?TZS 275:2014,鞋類-術語表 ?TZS 276:2018,鞋類取樣方法 ?TZS 22:2018,紡織品-機織面料-斷裂載荷和伸長率的測定 ?TZS 2007-2:2017,紡織品-染料-第2部分:含有致敏染料和致癌染料的可萃取染料的一般測定方法(使用吡啶-水的方法) ?ISO 22774,鞋類-配件測試方法:鞋帶-耐磨性 ?ISO 2275,鞋類-配件測試方法:金屬配件-耐腐蝕性 ?ISO 22776,鞋類-配件的測試方法:觸摸和關閉緊固件-反復關閉前后的剪切強度 ?ISO 22776,鞋類-配件的測試方法:觸摸和關閉緊固件-反復關閉前后的剝離強度。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8年10月 擬生效日期: 工業(yè)、貿易和投資部長宣布為強制標準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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