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 2. | 負責機構:烏克蘭經(jīng)濟發(fā)展及貿(mào)易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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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電氣和電子設備。
ICS:[{"uid":"43.040.10"}] HS:[{"uid":"8543"}] |
| 5. |
通報標題:烏克蘭內(nèi)閣決議草案“修訂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附錄3”頁數(shù):3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技術法規(guī)修訂草案修訂了關于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附錄3第9(b)、13(a)、13(b)、39項,根據(jù)經(jīng)2017年3月15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11、2017年3月13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09、2017年3月13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10、2017年8月7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975修訂的指令2011/65/EC。 |
| 7. | 目的和理由:修訂烏克蘭內(nèi)閣決議“關于批準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 139,2017年3月10日)旨在使技術法規(guī)附錄3的要求與歐盟指令關于免除技術法規(guī)第9款規(guī)定的限制的適用條款部分的類似標準保持一致。 |
| 8. | 相關文件: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1年6月8日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2011/65/EC ?2017年3月13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10 ?2017年3月13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09 ?2017年3月15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011 ?2017年8月7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指令(EU)2017/1975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2018年7月6日,第6項除外,該項將于2018年11月21日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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