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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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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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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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實施涉及化學、紡織及工程產(chǎn)品的埃及強制性標準的部頒法令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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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8 年 0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埃及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覆蓋的產(chǎn)品:(ICS:29.220.20)酸性二次電池和電池組(ICS 43.040.10)電氣和電子設備。
本補遺涉及法規(guī)批準、公布和生效通報:
部頒法令No. 1000/2017(2頁,阿拉伯語)給予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6個月的過渡期,以遵守埃及標準ES 21-1/2017“啟動用鉛酸蓄電池-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試驗方法”(33頁,阿拉伯語)。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在2005年12月14日文件G/TBT/N/EGY/3中通報的部頒法令No. 423/2005(25頁,阿拉伯語)執(zhí)行這些標準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此標準符合IEC 60095 -1/2006“啟動用鉛酸蓄電池-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試驗方法”。 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通過在官方公報上公布的行政命令,隨時了解埃及標準的任何修訂。 擬批準日期:2017年7月13日 擬生效日期:2017年8月2日 指定處理意見和文件的機構或機關:
國家咨詢點 埃及標準與質量管理總局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電子郵件:eos@idsc.net.eg/tbteos@eos.org.eg 網(wǎng)址:http://www.eos.org.eg 電話:+(202)22845528 傳真:+(202)22845504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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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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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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