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摩爾多瓦 |
| 2. | 負責機構:摩爾多瓦共和國經濟與基礎設施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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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便攜式壓力設備。
ICS:[{"uid":"23"}] HS:[{"uid":"84"}] |
| 5. |
通報標題:“關于批準便攜式壓力設備技術法規(guī)”的政府決議。頁數(shù):24 使用語言:羅馬尼亞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政府決議的目的是確保國內法律與歐盟法律一致,以及上市設備的安全性。 |
| 7. | 目的和理由:“關于批準便攜式壓力設備技術法規(guī)”的政府決議草案規(guī)定了便攜式壓力設備的詳細規(guī)則以改善此類設備的安全性和確保在單一市場內的自動流通。 |
| 8. | 相關文件: 2010年6月16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2010/35/EU關于便攜式壓力設備及撤銷理事會指令76/767/EEC、84/525/EEC、84/526/EEC、84/527/EEC 和1999/36/EC。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7/12/31 擬生效日期: 2019年底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7/11/28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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