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電冰箱、空氣調節(jié)器、洗衣機、電熱水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監(jiān)視器、微型計算機、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 HS: 84; 85.
ICS:[{"uid":"35"},{"uid":"31"},{"uid":"33"}] HS:[{"uid":"84"},{"uid":"85"}] |
| 5. |
通報標題:《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頁數:5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組織編制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對于技術和經濟上不可行的情況,借鑒歐盟RoHS經驗,歸納整理了《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環(huán)境 |
| 8. | 相關文件: 《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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