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越南 |
| 2. | 負責機構:交通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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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安全玻璃。
ICS:[{"uid":"81.040"},{"uid":"43.140"}] HS:[{"uid":"7007"}] |
| 5. |
通報標題:QCVN 32:2016/BGTVT國家汽車安全玻璃技術法規(guī)。頁數(shù):117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作為電動車輛及其掛車擋風玻璃、窗格玻璃或窗格安裝的安全玻璃材料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本法規(guī)不涉及各類車燈、信號燈和儀表板使用的玻璃及防彈玻璃、防護玻璃及其它玻璃材料。本法規(guī)不涉及雙窗口。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生產(chǎn)、組裝和進口安全玻璃的企業(yè)及從事安全玻璃質(zhì)量安全測試、檢驗和認證的組織與個人。QCVN 32:2016/BGTVT代替QCVN 32:2011/BGTVT國家汽車安全玻璃技術法規(guī)。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1. QCVN 32 : 2011/BGTVT國家汽車安全玻璃技術法規(guī); 2. ECE 43修訂2(修訂3): 關于安全玻璃材料認證的統(tǒng)一規(guī)定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6/12/05 擬生效日期: 2017/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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