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泰國 |
| 2. | 負責機構:食品藥品管理局(泰國FD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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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食品(ICS:67.040)。食品綜合。
ICS:[{"uid":"67.040"}] HS:[{"uid":"9850"},{"uid":"9901"}] |
| 5. |
通報標題:公共衛(wèi)生部(MOPH)通報草案“關于食品標簽上的不含麩質聲明”頁數(shù):3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公共衛(wèi)生部(MOPH)通報草案對“無麩質”食品標簽規(guī)定如下:1.符合以下標準的食品可以在食品標簽上聲明“無麩質”: a)除了天然包含有麩質的谷物或根莖植物之外的谷物; b)用(a)制成的面粉: c)包含(a)或(b)成分的食品: d)由一種或多種源自特別處理除去麩質的小麥品種(即硬粒小麥、斯佩爾特小麥、 卡姆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或其雜交品種成分組成的食品,銷售給消費者的最終產(chǎn)品無麩水平不超過20mg / kg;2.第1項中的食品聲明只能顯示為“無麩質”。如果是第(d)項中的食品,文字“特別處理除去麩質”與“無麩質”一起顯示;3.分析方法應基于不適于麩質的人的特殊膳食食品標準CODEX STAN 118-1979;4.本MOPH通報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不適于麩質的人的特殊膳食食品標準CODEX STAN 118-1979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通報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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